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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

发布时间:2019-06-21 09:51:22 查看人数:432

《霍乱时期的爱情》这本书我并没有购买,而是在一个读书群里用《百年孤独》跟一个女孩子交换而来的。这是由于出自我内心深处一个偏执的迷信看法:人这一辈子最多只可以读两遍《百年孤独》。剩下的那一遍,我要留给某个待定的神圣时刻,而交换掉这本书就应该是它最好的意义了。与此同时,交给我《霍乱时期的爱情》的这个女孩子,说了一句很隐秘的话:“这里面的爱情我没读懂”。我就随口对她说:“那好吧,等我看完后写读后感。”

算起来,这本专门写爱情的书在我手里的时间也不太短了,之所以迟迟没有读完,并不是因为这书本身有多么的晦涩难懂,如果真的要论数难懂的话,福克纳的书才称得上是,他的文章就算是简简单单的一个段落也可能要读上很多遍还不能完全理解。还有很多人觉得《百年孤独》姓氏复杂,好多重名的混在一起叫人云里雾绕,而当年的我在阅读的时候就并没有受到任何困扰:一气呵成的陷入作者构建的那个冰凉彻骨的孤独魔幻世界中。所以,影响我读这本书的状态的因素也只剩下此时此刻读书人的心境了。如果说哲学起源于那些有钱又闲、整天吃饱了没事干的部分高智商贵族们的文化消遣,那么读书,尤其是读文学类的书,更为甚者是不以文化类产业为职业的人读文学类的书,就需要这类人多少也要具备一些贵族们的经济基础才行。不然的话,以朝不保夕的残酷现实与附庸风雅般的思考着人类最深刻的精神内核,这两者之间差异可不是一般人可以承受的住的。据说马尔克斯在写《百年孤独》的十八个月的时间里,他的妻子梅赛德斯欠了房东九个月的房租以及面包店老板数不清的面包,最终,他们连邮寄作品的钱都不够了,忙中出错的只寄出了后半段文稿。

很多时候,不愿承认这些又或者说根本没有意识到这是个问题,应该就是我以前的一个主流意识倾向,只不过这一次跟以往都不一样:我结婚了。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时代一去不复返了,随之思想上的包袱带动心情上的变化,整个状态都要比之前复杂很多。读书时有些心不在焉、断断续续的情况也就常有发生了。不过我还是发现了一个很有趣儿的事情,我经常会拿一些书中非常有特色的段落,诵读给我的妻子听,彼此交流下心得。也就是在诵读的这个过程,我给自己多年以来顶礼膜拜的精神偶像、《百年孤独》 《霍乱时期的爱情》的作者:加西亚 马尔克斯 起了一个非常贴切的外号,我以后将会一直称他为:老流氓!难怪那个女孩声称自己读不懂这种爱情,老流氓确实非常的流氓,这本书里的很多片段,都已经成了少儿不宜的内容,都说艺术是来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我才不相信他来源的生活是一种清教徒式的纯洁。不过,这些都不重要,因为他早已变成了我的精神图腾,我希望有一天,条件允许的话,在我的家中悬挂起老流氓的巨幅画像,来满足我随时对其膜拜的心理需求。

家里挂个大头像的建议被否决了,不过我还是买了一个小的放在桌上,非常的好看!

通常情况下,我是很少看影视作品的,尤其痛恨电视剧,因为那些只是快消时代引来的文化消费方式,却是很难拥有书籍带来表现张力与思维深度。老流氓生前一直没有授权《百年孤独》的影视权,而就在前不久,netflix宣布准备将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改编成电视剧,他的儿子还将会担任制片人,得到这个消息真不知是该庆幸还是感到遗憾。

就在前几天,被朋友拉去电影院看了一场电影,《比悲伤更悲伤的故事》,其中的男女主人公面对死神的威胁,毫不妥协的选择了人生的另一面。这种故事情节配合场效音乐确实非常的感人,但是与老流氓的作品相比,充其量只能算作《霍乱时期的爱情》里的第一章节里的一部分。因为刚开始读这一段的时候,确实是有一种看影视作品的味道。平淡无奇的爱情生活,一对恩爱的医生夫妇,只因为生活中极小摩擦就险些造成婚姻中不可修复的裂痕,再加上从开头到本章结束一直贯穿着死亡的迷雾。的确如此,死神与爱情之花的碰撞可以是个永恒的话题,因为就算是最坚贞的爱情锁链终究也是要被它打开的。爱情可以使人陷入迷狂,且只有在迷狂状态下才可以打开柏拉图的理念世界,至此人世间的一切:财富、地位甚至是生命都显得那么微不足道。所以很多描绘爱情的文艺作品都希望借用死亡,来证明这段感情已经升华到了纯粹理念的高度。然而,老流氓从来就是出手不凡,他的作品怎么能是一般性的文艺作品可以比拟的呢?死亡也只是这部作品中最为基础的一个论调,成为爱情的火焰重新点燃的一个先决条件。伴随着死亡气氛,书中更多的是关于行走在暮年大幕中的老人惟妙惟肖的描绘:亚麻套装,怀表的金链挂在背心上,巴斯德式的胡子是珍珠母色,头发梳理的整整齐齐,分出一道清晰的中缝。时间带来的错觉只是一刹那,阿里萨从一个为了爱情而寻死觅活、险些坠入反面极端的文艺思想青年,转瞬间变成了一个精致的老头,这中间最大的改变就是对自己的这份爱情的后续计划,以及再后来的五十一年九个月零四天的准备中,完成的这份爱情大业。

我相信:包括我自己在内的绝大多数人都曾经历过主人公阿里萨的爱情经历的开始,即陷入爱情的迷狂而又不得不品尝缺失的遗憾。如果热恋能使你拥有内啡肽、多巴胺,那么失恋就应该是一另种化学成分的存在,并且早已成为大多数人长大成熟的必要元素。除此之外,我也不会相信:在你心爱的人成为别人的妻子后,又有哪个人敢于去做这样的事:用自己的一生为筹码,去赌注那个若隐若现、飘忽不定的爱情身影,这期间,哪怕只要有一点点的偏差都将导致这份爱情赌注的彻底失败。这样看来,费尔明娜是否能接受这份爱情已经显得不是那么的重要了,因为前提条件是她必须要成为寡妇。至此,我宁愿相信:发生一个人愿意为爱而死的事情是多么的轻而易举并且可以被人理解。在日复一日的坚持为自己信念中的爱情而努力的人,可不是那些为了爱情就一时冲动的人可以相提并论的。很多时候,活着比死亡更需要勇气。

阿里萨早已把爱情运用到了极致,我肯定想不出可能还存在另外一种什么样的爱情摹本可以比他的爱情更加接近理想国度中的爱情原本,他那行驶在诸天之外的灵魂马车则一定可以到达精神理念的终点,即那个绝对的、使用纯粹理念编织的终极世界。然而,要想进入这样的境界绝非易事,遥想一下当年那个在福音花园假装看书的少年,经历了半个多世纪的风风雨雨后,竟然能初心不改,对爱情、对他所爱的那个人,依旧是那么的纯粹而热烈。这不禁让人猜想,阿里萨的这种赤诚的原动力究竟是来源于他那个与生俱来的即所谓的先天综合判断,还是在经历了世事沉浮、与无数女人花前月下后的经验的产物? 虽然很多事不允许假设,但是如果时光可以倒流,费尔明娜在年轻的时候只选择了阿里萨,那么可以想象,她的一生的大部分时间里将与在第一章描述里的那个类似电视剧式的人生没有太大的本质区别,唯一不同的应该就是,在她丈夫去世后将没有第二个阿里萨再会做如此深情的表白以及收到从每星期一封,到每天一封,一个智慧老人关于人生、爱情、老年和死亡的思考的书信。

费尔明娜在代笔人门廊拒绝阿里萨的这一幕是我给妻子诵读的重点,她轻盈的像一只快乐的小鸟,带着女仆、挎着提篮在纷杂的集市上采购着各种商品,大脑中则填满了对即将到来的爱情的美好幻想。只不过这一切都是在费尔明娜的幻觉中进行,连那要命的酷热中闪烁的腐臭汗珠所发出的蒸蒸热气都可以想象成弥漫着奶油香的甜味,她的脚下像踩着雪橇一样划过每一个店铺,直到在这个既是集市又是淫荡堕落的风花场所,听到了那个晴天霹雳一样的声音“这可不是花冠女神该来的地方。”这一刻的费尔明娜,瞬间由一个懵懂少女,存在着对爱情的不切实际幻想的傻姑娘,完全蜕变成一个成熟的、可以审视自己的人生与未来发展方向的智慧女人。这一幕,很多人应该似曾相识,有多少少年都曾垂头顿足、撕心裂肺,而他们的女神头也不回的就重新选择了自己的人生轨迹。毕竟那时的阿里萨只是一个会读书、会写诗的穷小子阿!

人们总是向往传奇、向往那些充满美妙奇幻的爱情而又不得不生活在现实的平庸之中。这是因为,不平庸的成本实在是太高了,对于大多数人来说能够按部就班的过好每一天已经实属庆幸了,何必去冒那些巨大风险来追求一些飘忽不定而又若隐若现的事物呢?让这些都停留在影视或者文学作品中又何尝不好,兴趣盎然时就抹几行眼泪再来感慨一下别人的人生,索然无味时又可以拿来当做谈资。诚然,每个人终究只能在自己的视觉范围之内度过一生,又总有那么一些人在特定的视角下选择了异常艰辛的一种生活方式,用来换取常人看起来极其荒谬以至于不可能实现的东西。诚如阿里萨在爱情方面已经做到了登峰造极的程度,而在生活的其他方面,也只能算是一个按部就班的寻常人,因为他把所有的不寻常都只用在了那一刻。人的精力毕竟是有限的,那个被称为古希腊第一圣哲的 泰勒斯由于仰望星空而掉进井里,被女仆嘲笑后的引述成了经典:我之所以看不清眼前脚下的路而掉进井里,是因为我把所有的关注力都放在了遥远的星空。

人的一生,或伟大或平庸,并且在很大概率上我们都只是茫茫众生中的沧海一粟,纵使是古今中外,悠悠数千年,又有几个人能达到老流氓的思想意识高度呢?既然这样,作为平凡个体中的一员,我能做的也只是在脚踏实地中尽量的处理好现实事物之余,在那遥远漆黑、触不可及的夜里,依着老流氓式的人物的思想轨迹,偶然间去眺望一下那神秘莫测的星空。每当此时,周身就会被异常强大的平静力量所充斥,之前的烦心琐事也就消失不见了。这样一来,越是追求本我,就越需要内心的安宁,就越有可能对其他人的看法习以为常。斯如老流氓,把阿里萨描绘成了与各种女人唧唧我我的大流氓,是非常容易引起少女读者们的声讨。毕竟文如其人,我特意查阅了些老流氓私生活的资料,据说他与妻子梅赛德斯是在她十三岁时认识的,第一次见面就坠入爱河并用书信谈了十多年的恋爱,只不过在这十多年的时间里,他又与数不清的女人有着各种各样的瓜葛,或许这也是艺术本身的自我能量释放吧!不过,这样的情况肯定会招来不少人的非议,就如同人们只是习惯性的颂扬真、善、美,摒弃假、恶、丑,但如果只是仔细审视其内在逻辑,就可以发现荀子的看法可能会更具说服力。他首先会把真、恶、丑归在一类,把假、善、美归在一类,并且说文明的进程就是伪装术的进化史,而个人的自我提升应该先从弄虚作假开始,然后假戏真做,最后达到弄假成真的境界。这样一来,很多人一方面高扬真、善、美,抨击假、恶、丑,一方面又赞美文明和素质,只是全然没有意识到这两者之间存在着本质性的矛盾。哪怕有人给他们明确指出了这个矛盾,他们也不难找到弥合矛盾的思路。这样看来,率真是很容易的吗?至少对于每一个人来说,率真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越野跑女作家珊瑚说过这么一句话:“当我弥留之时,大概脑海里只能闪现出草地上的这些牛与我交往过的男人们吧。”既然文如其人,既然我如此的推崇老流氓,就必然在某个精神层面上有着高度的契合。以我过往的人生经历看,每一个在我生命中出现过的女人都曾激起一片涟漪,我或许可以自封一个大流氓的称号,但永远也不可能跟阿里萨去对比爱情的极致。比起奥雷良诺·布恩迪亚上校的父亲带他去看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哥伦比亚大使在2014年巴西世界杯期间做客中央五,推荐手中的《百年孤独》的那一刻,我与它的联系就再也分不开了。时至今日,我唯一想做的就是把书中的内容尽量忘得干净,因为越是这样,那孤独的本质就越会在血液中沉积,忘掉了那些该忘掉的,忘不掉的就让它在身体里继续流淌。在可以预期的未来中:我肯定不会写出一篇叫做《百年孤独 读后感》的文章,因为它就只应该静静的躺在书架中的最顶端。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

《霍乱时期的爱情》这本书我并没有购买,而是在一个读书群里用《百年孤独》跟一个女孩子交换而来的。这是由于出自我内心深处一个偏执的迷信看法:人这一辈子最多只可以读两遍《百年孤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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