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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解读心得体会2023(精选4篇)

发布时间:2023-12-20 12:10:02 查看人数:80

【导语】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解读心得体会2023怎么写好?本文精选了4篇优秀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干部心得体会范文,都是标准的书写参考模板。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解读心得体会2023,仅供参考,希望您能喜欢。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解读心得体会2023

【第1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解读心得体会2023

以下是1566范文网范文网整理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解读心得体会2022,欢迎阅读。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解读心得体会2022(一)

近日,___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条例明确提出,六种情形人员不得列为考察对象,其中包括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考察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应当把有质量、有效益、可持续的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等作为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防止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评定工作实绩。

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三大亮点,让人欣喜。

第一,语言精炼,引领官员干练之风。《条例》中的条款,语言精炼,清晰,让人一看就明,一学就懂,不含糊,不模糊,字字铿锵,句句响亮,这种文风必然引领官员干练之风。一方面是语言本身有启迪作用,一方面是精神有熏陶作用。比如,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体现了公平公正贤能第一,文字虽少,含义深刻,鼓舞人心。

第二,正气洋溢,激发官员向上之风。仔细推敲文字,认真研究句子,一股浩然正气洋溢字里行间,给人的感觉,就是你认真工作,你努力拼搏,你工作有效,你得到到群众爱戴,你就必然能够得到提升,这是一种正气引领,这是一种正气激励。干风带动民风,干风形成的关键是提拔之风正气昂扬。比如,破格提拔的特别优秀干部,应当德才素质突出、群众公认度高,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关键时刻或者承担急难险重任务中经受住考验、表现突出、作出重大贡献;在条件艰苦、环境复杂、基础差的地区或者单位工作实绩突出等。这个条件就是激励正气,激励工作,激励成绩,激励德才。

第三,语气坚决,激发官员廉洁之风。看条例文字,尤其是对一些群众不满的现象,非常坚决,有震慑力,有约束力,有坚决力,给人惊醒,让人震惊。比如禁列为考察对象(1)群众公认度不高的。(2)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中有被确定为基本称职以下等次的。(3)有跑官、拉票行为的。(4)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语气坚决,一个禁字,解决问题。这是对干部的一个很好提醒,也是对群众期盼的一个响亮回答。

全面深化改革任务艰巨,作为领头羊的干部必须自身强硬。最近,一段时间以来,我们整顿作风,反对腐败,取得了明显效果,党风干风官场作风蔚然成风,现在,我们从提拔干部角度再出新招,这是解决用人的引领导向问题,必然能够让我们的作风建设更上一个新台阶。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解读心得体会2022(二)

“国以贤兴,政以才治,为政之要惟在用人。”习___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指出,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选贤任能,始终把选人用人作为关系党和人民事业的关键性、根本性问题来抓。20xx年1月15日,___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修订后的《干部任用条例》,体现了中央对干部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吸收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经验新成果,也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有力武器。把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落实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严把“品德关”,树立选人用人导向。在2002年《干部条例》的基础上,新《条例》将对官员品德操守的考察提升到首要位置。除了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总体原则外,还特别提出以德为先的干部选拔任用原则。同时,在对干部的考察中突出考察政治品质、道德品行、行为操守等方面的情况。强化廉政情况考察,深入了解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保持高尚情操和健康情趣,慎独慎微,秉公用权,清正廉洁,不谋私利,严格要求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等情况。可以说,新的《干部任用条例》将好干部标准写进了总则,丰富发展了“以德为先、德才兼备”的时代内涵,为干部成长了树立了正确导向,也为干部选拔提供了基本遵循。

严把“入口关”,规范选人用人标准。一段时间以来,一些在干部提拔上的唯分、唯票、唯年龄的做法,挫伤了很多干部的积极性。新条例的出台,提出注重结合干部一贯表现,加强对考察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严把入口关,规范了选人用人的标准。比如,旧条例未明确哪些人不被列为考察对象,而新的《干部任用条例》明确规定六种情形,不得列入考察对象,即除了“裸官”,群众公认度不高的,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中有被确定为基本称职以下等次的,有跑官、拉票行为的,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影响使用的,其他原因不宜提拔的也不被列入考察对象。这一明确规定既堵死了问题官员或疑似问题官员晋升的渠道,减少带病提拔的可能,更呼应了近年来的公众诉求,可操作性更强,选人用人标准进一步明确。

严把“责任关”,追究用人失察责任。在15日公布的新《条例》中明确指出,凡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本地区本部门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严重、干部群众反映强烈以及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查处不力的,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追究党委(党组)主要领导成员、有关领导成员、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有关领导成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这一举措给干部人事和组织部门提出了更高要求。让有为者有位,历来是群众的期盼。新条例严把责任观,强化选人用人责任意识,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也顺应了人民的期盼。干部选拔任用公道了,那些私德官德不淑的干部,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的不正之风,那些带病提拔的腐败分子,就会被整肃,就不会成为失去民心人心的“滑铁卢”。在选人用人上公正、公平、公心,干部心齐气顺了,干事才有合力。

【第2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范文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范文篇一

新《条例》体现了党管干部的原则,贯彻了中央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新要求,吸收了干部人事制度的新成果。我们要认真把握,严格遵循。

(一)《条例》充分体现了“党管干部”的原则。特别强调党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在原则标准和程序方法等多方面,都体现了党组织的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如:新增“动议”一章,规范了选拔任用的初始环节,强调党组织从干部选拔任用的启动环节就应当发挥领导和把关作用;规定考察对象由党组织集体研究确定,防止简单以票、以分取人;加强了党组织对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交流任用、破格提拔等特殊情形选拔任用人选的审批把关;严格监督检查,充实了“十不准”纪律要求,规定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行全程监督,严肃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

(二)《条例》全面贯彻了中央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出的新要求。___非常重视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xx届三中全会精神及xx一系列重要讲话,对培养选拔高素质的领导人才,大力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以好的作风选人、选出作风好的人,加快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步伐,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在《条例》修订过程中,这些要求得到了认真贯彻和充分体现。比如,将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方式之一,保留专章规定,又针对突出问题着力规范,突出能力和素质测试测评,突出岗位特点,突出实绩竞争,注重一贯表现,防止简单“以分取人”。在加大选拔年轻干部的力度方面,坚持了“破格提拔”这一制度安排,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留出了“快车道”,又按照选拔标准更高、审批把关更严、过程更公开透明的要求,从严进行规范,使之更具操作性,防止“破格”变成“出格”,等等。

(三)《条例》吸收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成果。近年来,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力度不断加大,干部工作的民主化、科学化程度有了很大提高,取得了许多重大成果。这次修订和颁布的《干部任用条例》充分吸收了这些重要成果。比如,将推荐结果由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改为“重要参考”。规定对拟提拔的考察对象,应当查阅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明确规定有跑官、拉票行为的干部和“裸官”等不得列为考察对象等等。我们要结合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实际,结合制约xx公路管理局发展的一些瓶颈问题,深刻领会《干部任用条例》作出的这些新规定新要求,自觉坚持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正确方向,把党管干部原则与走群众路线有机结合起来,把《条例》和全局的工作实际结合起来,解决目前干部任用方面存在的矛盾和问题,才能真正把干部选准用好。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范文篇二

近年来,干部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随着干部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和干部队伍状况的变化,20xx年中央颁布的《干部任用条例》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新的要求。新修订颁布的《条例》,针对现今干部选拔任用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和干部群众普遍反映的热点问题,提出许多新的改革措施。其中的具体细微之处,清晰体现着中央对干部工作的新要求。

一是明确好干部标准,突出以德为先。新《条例》将在20xx年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提出来的好干部标准“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纳入其中,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要求,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 主题“为民务实清廉”紧密切合。这二十字标准充分体现了新时期好干部标准的时代内涵,体现了正确的用人导向。治国之要,首在用人。从组织工作的角度来说,“用人”指的是选干部,而且必须是“好干部”。新《条例》中选拔“好干部”的基本原则有七条,其中重点添加了“以德为先”的选人原则,突出了干部“德”在素质要求中的首要地位,体现了当前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的关键。干部有德无才,可以通过更多的锻炼培养使之有才;若是有才无德,往往会出现权力滥用,而其“才”恰会成为助纣为虐的“工具”,更大地损害党和人民的利益。所以,必须从源头把住干部的道德关,将“德”作为一条“红线”树立在干部的心头,让干部自觉主动筑牢拒腐防变的第一道防线。

二是注重基层力量,更好服务群众。新《条例》中明确提到,在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时应当树立注重基层的导向,并且把具有基层工作经历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条件之一。针对年轻干部,提出经历单一或者缺少基层工作经历的年轻干部,应当有计划、有针对性地选派到基层、艰苦边远地区和复杂环境工作。这些规定不仅使干部选拔培养工作更加务实、“接地气”,也给广大干部增添了在基层干事创业、服务群众的“奔头”与动力。古人云,“宰相必起于州郡,猛将必发于卒伍”,基层锻炼对干部成长极其重要,越是条件艰苦、基础设施差、矛盾多的地方,越能锤炼人,在这样的环境中培养出来的干部工作更加踏实,更深知群众疾苦。我们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应注重不图虚名、踏实干事的干部,鼓励干部到基层一线锤炼作风、增长才干,到艰苦岗位磨练意志、砥砺品行,使基层真正成为培养选拔干部的沃土,干部成长成才的摇篮,同时也让干部的基层奔头、干头转化成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三是突出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新《条例》更加明确了干部选拔任用的关键环节和主要内容,把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贯穿于各个环节,着力解决选人用人中的突出问题,如唯票、唯分、唯gdp、唯年龄问题,“裸官”问题,干部破格提拔变“出格”问题,被问责干部复出问题等,回应了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关切。新《条例》在保持原有框架和内容总体稳定的基础上,增设“动议”一章,使干部任用的程序链条更为完备,也更为透明。《条例》从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五个环节中,都作出了严格的规定,充分强调和保证了党组织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领导地位和主体作用,强化了党组织在选人用人上的把关责任。同时,进一步严肃纪律,细化监督检查,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监督,严厉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严肃责任追究,对防止和纠正用人过程中的不正之风具有很强的针对性。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范文篇三

学习贯彻《条例》是组织人事干部正确履行职责的需要,是提高选人用人科学化水平的需要,是解决干部工作现实问题的需要。因此,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新《条例》是当前各级党委(党组)特别是组织人事部门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

一是应带头学习贯彻好条例。组织部门是贯彻条例的主体,应带头严格按条例办事,并指导督促下级党委(党组)把条例学习贯彻好,切实做到“领导干部熟悉、组工干部精通”的效果。作为组工干部要对《条例》中的各项内容认真研读,逐章逐条、逐句逐字,重点记录,着重把握七项原则、六个基本条件、七个基本资格,掌握好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等重要环节,在认识上、体会上先人一步、快人一拍,做带头遵守和执行《条例》的模范表率。同时,通过新旧《条例》对照学,带着问题研究学等,全面熟悉新条例的内容,不仅要把具体规定烂熟于心,更要准确把握其中蕴含的思想内涵、贯穿的精神实质。要认真及时梳理组织人事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实行建章立制、流程再造,该废止的废止,该修订的修订,该新制订的抓紧制订,不断完善和落实好制度规定,成为精通和落实《条例》的行家里手。

二是要切实改进作风。新《条例》既是新时期做好干部选任工作的基本遵循和防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有力武器,也是我们自身行为准则的一面“镜子”,要时常拿来照一照,看身子正不正、衣冠正不正,做到自我净化。一要始终坚持公道正派。孔子曾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公道正派,是每位组工干部的立身之本,要从严律己,带头改进作风,敢于坚持原则,时刻遵守“十严禁”等规定,在选人用人上公开、公平、公正,给干部以公道。二要甘当组织工作的“孺子牛”。组工干部不仅要有正直的品格涵养,更要有“甘为人梯”的奉献情怀,始终站在为党和事业选干部的角度,脚踏实地完成好每项工作。三要树立牢固的责任意识。《条例》强化了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在推荐、考察、识别、使用干部中的责任,这就意味着我们肩负着更重要的使命及人民群众的信任、期待。我们应当维护好条例,当好参谋助手,把好选人用人关,切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

三是积极探索干部交流制度。市县管理的领导干部上升空间较小,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干部的积极性,尤其是乡镇、市县机关50岁以上的老同志在干部交流、效用等方面仍做得不够。干部在一个环境里呆久了难免会产生惰性,基层干部队伍要“活”起来,就要加大交流力度。新《条例》中对推进干部交流做出了更具体的规定,地方应积极贯彻落实条例的新精神新要求,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结合干部成长特点,建立和完善交流体制机制,进一步调动干部的工作积极性,达到“牵一发动全身”的效果。

xx年1月15日,___根据干部工作形势任务和干部队伍状况变化,对xx版《干部任用条例》进行了修订,印发了新版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列》),《条例》的修订是新时期党对干部选任工作规律认识的一次升华,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个重大成果,也为进一步深化改革指明了方向。

当前,新疆交通运输行业正值跨越发展的攻坚期,xx公路管理局把握新形势,抢抓新机遇,谋划新发展,紧紧围绕养护管理和收费服务中心工作,切实加强党的建设,扎实改进工作作风,综合管理水平有了新的提高,路网结构和养护水平不断改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行业文明建设取得长足发展,逐步构建了全局“畅、安、舒、美”的和谐交通环境。面对如此前景和大好机遇,急需一批高素质领导干部队伍来引领xx公路管理局长远科学发展,为此,我们必须对《条例》加强学习,切实领会要点,准确把握精神实质,严格执行《条例》的要求。

发展需要人才的支持,真正把优秀的干部选出来、用起来,还必须以正确的用人导向、规范的用人程序、严格的用人纪律作保证。这就要求我们充分认识新《条例》颁布的重要性、准确把握新《条例》的关键点、切实注重新《条例》的三个方面和认真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从而为xx公路管理局的发展选好人用好人。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二##一、充分认识新《条例》颁布的重要性

《条例》的修订工作,是党的、xx届三中全会后,全党按照“科学发展”要求,全面加强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积极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形势下进行的。近些年来,干部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干部队伍状况等都发生了很大变化,中央对干部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xx年颁布的《条例》已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需要与时俱进地修订完善。同时,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多年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一些干部政策有了新变化、新调整,需要用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坚持下去,以便更好地指导和推动干部工作的开展。从xx年中组部征求修订意见到xx年正式颁布,《条例》修订历时一年多,不仅从改革完善干部人事制度、防止和纠正用人不正之风方面贯彻了xx届三中全会精神,也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升执政素质和本领的角度为实现提出的各项任务提供了组织保障。《条例》的实施,对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贯彻执行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3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___下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明确规定:“公开选拔、竞争上岗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方式之一”,随着公开选拔的经常化、制度化,今后公进的力度将愈来愈大,公选干部在干部任用牛的比例会愈来愈高,参加公选和公选落岗的干部会愈来愈多,公选落岗者的开发利用课题也就愈来愈迫切地摆到了各级组织部门的面前。对此对公选成果开发利用我有以下体会:

一是提高公选效益的迫切需要。由于公选程序的特殊性、内容的广泛性、组织的严密性、参考人员的不确定性等原因,每次公选组织部门都要耗费大量的人力、财力、物力,去选拔为数不多的岗位目标者,众多的报名者与极少的上岗者形成了“千军万马过公选独木桥”的强烈反差,导致了公选的投入与产出比明显失衡。

二是保证公选工作正常开展的动力源泉。随着公选结果的公布,一大批报考者纷纷落选。由于没有进行合理的开发利用,少数干部群众对落选者有的冷嘲热讽,有的背后议论,有的对落选者的能力水平表示怀疑;部分准备不充分的落选者自己也觉得技不如人,情绪低落,甚至一些距最终胜出只有一步之遥的考生,也有“败军之将,何以言勇”之感。据调查了解,有相当一部分参加过公选的同志,对公选的关注度降低,信任度下降,同时也使得他们周围的亲朋好友

对公选也产生了怀疑观望的态度,如果任由这种情况继续发展,将直接导致公选报考者的减少,而报考者的减少,将直接影响到公选的质量,影响到公选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是拴心留人的重要举措。人才具有流动性、共享性和社会性的特点,近几年经济欠发达地区人才向经济发达地区聚集现象日趋明显。中国加人wro后,各地对人才的

争夺将更加激烈,如果我们不及时对公选落岗者进行有效的开发利用,这批人或“孔雀东南飞”,或流失到外企,或因外地公选成果开发利用力度大而另择高枝,那我们有限的人才资源将更加捉襟见肘。

四是选拔后备干部的有效载体。近几年,不少地方采取了公开选拔后备干部的办法,进一步扩大了干部工作中的**,在社会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但由于公选的成本较高,这项工作一时还难以推开。如果在参加过公选的优秀年轻干部中,挑选一批进入后备干部人才库,既可选出后备干部,也能降低选人成本。

五是完善公选环节的有益补充。目前,公选己基本形成了宣传发动、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试、体格检查、组织考察、决定任用、任用公示和岗前培训等九个环节,开发利用作为公选后的一个重要环节,可以拓展公选内容,提高公选效益,使得公选整个过程环环相扣,浑然一体,起到了补充和完善公选环节的作用。

【第4篇】新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学习贯彻心得体会2023

以下是1566范文网范文网整理的新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学习贯彻心得体会2022,欢迎阅读。

新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学习贯彻心得体会2022

近日,___公布了新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这是新时期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遵循,是选拔任用好干部的制度保证。此版一出,备受关注。这一条例不仅是12年来的第一次修改,更是在新年的第一新版条例。条例着力解决选人用人中的突出问题,回应公众关切,充分体现了 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条例呈现出三个特点即更加严谨的选拔干部、更加细致的使用干部。更加严格的问责干部。

其中一个值得注意的变化是条例对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模式的规定更加规范务实。这些年来,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作为一种新的干部任用模式,在拓宽选人视野,打破论资排辈等方面积极作用很明显,但也出现了一些问题,比如一些地方规定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人员必须达到干部任用的多少比例,甚至进一步绝对化为凡提必竞、简单以分取人。这种倾向导致了干得好不如考得好的现象越演越烈,甚至出现考试专业户,让埋头干事的干部受到很大冲击。

搞竞争性选拔的目的,应该是为了更好地发现好干部、使用好干部,而不是为了“作秀”。修订后的《干部任用条例》既坚持了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又分别对适应情况作了明确规定,切实解决竞争性选拔过多、过滥、动辄面向全国选拔,兴师动众,成本太高,质量不高的问题,防止高分低能和考试专业户问题。还特别增加领导干部参加公开选拔应经所在单位同意的规定,将“统一考试”环节改为“采取适当方式进行能力和素质测试、测评、比选择优”。公开选拔既要突出岗位特点,更强调能力、素质、工作实绩和一贯表现,这些规定既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又坚持好干部标准,体现实事求是的精神,做到了管用实用。

篇2新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学习贯彻心得体会2022

近几天,通过单位集中学习和自己在报纸、网络上学习,我仔细认真地通读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全文,对新旧《条例》内容作了比较,新《条例》增加了一些新内容,下面谈谈我的一些思考和看法。

一、选拔任用干部七大原则中增加了“以德为先”。

新《条例》列出了“依法办事”等七大原则。比较2002年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新条例增进了“以德为先”原则。

连年来,中央领导干部多次强调,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必须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习___多次强调,“什么样的人该用,什么样的人重用,都要把德放在首位”。中央领导之所以多次强调“以德为先”,是因为在德才兼备这一标准中,“德”具有主导的基础意义,“才”只有在“德”的底子上才有现实意义。领导干部只有具备了较高的道德情操,其才会传递正能量,服务社会、造福公民。反之,假如一位领导干部道德品格低下,其手段越多越高明,往往给社会造成的损失和负面影响也越大。

“以德修身”是干部选拔的基础。作为新期的党员干部,只有不断提高自身党性修养,加强德的锻炼,强化自律意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才能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

二、领导班子考察中增加了民生改善指标。

对于被列为考察对象的领导干部,应该重点考核哪些方面?新条例分别就党政领导职务拟任人选、党政工作部门领导干部、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作出了细化规定。例如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新条例要求,“更加重视劳动就业、居民收入、科技创新、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卫生健康等的考核”。

去年以来,中央领导多次要求,改变“唯gdp政绩观”。______去年6月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讲话指出,再也不能简单以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来论英雄。三中全会《决定》也明确要求,纠正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评定政绩的偏向。因此,新条例对干部考察作出了上述要求。

新形势下,国内政治制度改革已经进入了深水区,一些官员政绩观也出现了扭曲异化:有的以gdp论英雄,奉行“数字出官,官出数字”, 把“发展是硬道理”等同于“增长是硬道理”; 有的以“政绩工程”为追求,动辄兴建气派而罔顾民生的“面子工程”,劳民伤财;有的一味谋求发展速度,只顾眼前利益,不计长远发展,“吃祖宗饭、断子孙路”……这些“以官为本、不顾民情,速度为先、升迁至上”的“官本位”思想,严重影响了广大党员干部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和地位。事实证明,要取信于民,重塑政府公信力,就需要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引导官员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而今,新条例中提出不以gdp率论英雄”,如一根科学“指挥棒”,为各级地方政府树立新政绩观指明了方向。河北省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指出,更加注重保护环境资源,突出绿色发展的速度,不以gdp率论英雄,建设山清水秀的河北。“不以gdp增长率论英雄”被写入我省政府报告,显示了省政府告别“gdp崇拜”的决心。政绩观决定发展观,唯有不断完善干部考核任用机制,引导各级地方政府树立正确科学的政绩观,才能在实现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中共圆“中国梦”!

三、干部交流方面

对于交流时限、哪些干部该交流,新《条例》作出了进一步“补充”。例如交流时限,2002版明确了“上限”和“下限”: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成员原则上应当任满一届,在同一职位上任职满十年的,必须交流。在此基础上,新《条例》补充规定,在同一职位连续任职达到两个任期的,不再推荐、提名或者任命担任同一职务。也就是说,同一人在同一职位,最长干10年。

哪些干部该交流?2002版《条例》规定,“党政机关内设机构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在同一职位上任职时间较长的,应当进行交流或者轮岗”。在此基础上,新《条例》规定,“经历单一或者缺少基层工作经历的年轻干部,应当有计划地到基层、艰苦边远地区和复杂环境工作”。也就是说,此前,“干部交流”的标准是“在同一职位工作时间较长”;今后,经历单一、缺乏基层工作经验,也要“交流”。

实行干部交流机制,既符合干部成长的基本规律,也是我们党培养干部的重要方法。干部的优良素质,绝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在实践锻炼中后天养成的。邓小平说“我们的人才是有的,关键是要解放思想,打破框框。”我们不缺少年轻后备干部,关键是如何在工作岗位中将这些年轻干部锻炼成随时可以打硬仗的中流砥柱。可以说,培养和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是我们的一项紧迫的战略任务。因此要有意识的将有潜质的年轻干部安排到基层岗位、困难岗位、关键岗位上进行锻炼,让年轻干部在工作岗位中不断开阔眼界、增长阅历、磨练意志、增强本领,更好地为社会发展服务。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解读心得体会2023(精选4篇)

以下是酷猫写作范文网整理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解读心得体会2022,欢迎阅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解读心得体会2022(一)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条例明确提出,六种情形人员不得列为考察对象,其中包括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考察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应当把有质量、有效益、可持续的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等作为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防止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评定工作实绩。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三大亮点,让人欣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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